7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罚款80.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
2.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
4.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5.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要求;
6.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同时,徐*(时任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经理)对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吴*(时任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经理)对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处理征信异议负有责任,被罚款0.4万元。
湖北英山农商银行被罚63.7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等
河北元氏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40.7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账户管理规定等
郑州珠江村镇银行被罚53.9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
中国银行濮阳分行被罚50.5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等
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 上饶银行被罚668.9万元
江西定南农商银行被罚71.25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江西东乡农商银行被罚77.75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山东沂源农商银行被罚123.8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大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49.5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