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国联民生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大事项未向我局报告。二是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部分费用的支出未制定明确的内部决策流程和具体标准。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国联民生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1月,国联证券购买民生证券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等事项获证监会核准通过,A股、H股证券简称从“国联证券”变更为“国联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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