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下七项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被罚款88.5万元。
1.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占压财政性资金;
4.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5.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重新识别;
6.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7.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邓某(时任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对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重新识别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李某山(时任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对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1.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占压财政性资金;
4.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5.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重新识别;
6.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7.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人民银行
湖南省分行
对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重新识别。
中国人民银行
湖南省分行
对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
湖南省分行
湖南桑植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8.6万元:在用现金机具鉴别能力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等
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4.1万元,涉及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划分错误等六项违法行为
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14.3万元,涉及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有误等七项违法行为
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1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4.15万元: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等
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0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2.6万元: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6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河北临西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3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