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赵敬国律师团队向法院递交网上立案。目前本系列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其他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8年3月15日-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4年12月31日,ST易事特(维权)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易事特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二)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 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涉嫌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以上违法事实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8年3月15日-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信
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部分投资者诉易事特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递交立案,,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维权条件:
易事特:于2018年3月15日-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5月1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易事特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